看到Keso家中失窃,损失惨重,颇为惊诧,记得6年前在京城小住的时候,听得最多见得最多的是车辆被盗,入室劫财的新闻很少,住的朋友家看球赛的时候偶尔也是夜不闭户,可从未见过有小偷敢堂皇入室的。Chiu Yung和Nephee曾描述过广州治安如何之差劲,想不到现如今的皇城根下居然也是盗贼横行,对Keso损失的财物表示沉痛哀悼并向Keso本人致以亲切慰问!
同时向Keso同志表示慰问的各地群众络绎不绝,留言更是精彩纷呈,无聊一把,特摘录如下,以资共赏:
“先同情一下!再BS一下!现在已经不是那种夜不闭门的时代了,不锁门就是对自己的不负责。换想想,如果是个女贼?一个漂亮的女贼?岂不又成就一出艳遇?到那时,有口难言。并非危言耸听!国内又不是没有先例! 还好KESO 没有和我一样的裸睡习惯!”--现代苦行僧
“别着急,不准贼头子是blogger还是keso的fans…… 晚上回去开会,说,谁谁,给人家送回去... ”-- horse
“敢情都可以上新浪的娱乐板啦!! 《某著名it评论员家中遭窃》”--makzhou
“幸好人没受伤。不过,这贼挺幸运,你晚上睡的这么短,他竟然就赶上了。还有,你也该煅炼一下了,看着挺高大,关键时候脚底下拌蒜,摔倒不是偶然的,是腿部缺少力量的表现呵。”--鞠静
“经过前一段时间对keso作息时间的大规模八卦,小偷竟然还选在凌晨下手,可见并非普通小fans~~但还是觉得这起事件跟这个blog有某种关联……大家说呢?~~~真想只有一个,同情是无限的~~~尤其是G6……还记得当时自己被keso拿这部相机强拍~~5555~~ 悼念ing~ ”--Pal
“呵呵,KESO啊,甚是同情,也深有体会。 偶曾经在凌晨三点才睡,早晨六点就发现室内被洗劫了,一台方正的笔记本、一部MOTO T720I手机、外加一个钱包(内有十四块零钱+身份证件、银行卡若干) 损失在万元以上,巨郁闷的是这些东西就在偶的桌子上放着,手机甚至就在枕头边上,经过这件事之后,偶每天睡觉前都会在门后放上一只啤酒瓶——锁了门也放,然后在床边放上一只合金棒球棒。 偶还很咬牙切齿的说,生平第一次去公安局做讯问,要是小偷再敢来,那偶就再去一次,哼哼…… ”--Franciz
“高尔基说:同情是虚伪的……因此
1、起诉冯小刚;
2、去馆子搓一顿,以物质完成精神食疗,寻得解脱;
3、利用“洪波的网志”的号召力,全国通缉该犯;
4、想想曾经有过的更大的损失,便得以松弛;
5、神秘的您,不知我家距离您有多远,否则可以有理由聚会相庆了啊!聚会主题:生活终于跌宕!
唯一的相信:你的BLOG不会遭遇影响!”--老虎庙
“偷东西是贼的不对,不关门就是你的不对了。你提前进入了共产主义,很显然那个贼就按需取物了。”--蔡蔡
“如果我是哪贼:我会先看看T42上的浏览器界面
如果我是哪贼:我会看看浏览器上有什么发言处
如果我是哪贼:我会在http://keso.donews.com/上写五个字:贼到此一游
如果我是哪贼:然后右键并找到“加入天天网摘”,然后左键一点
如果我是哪贼:然后拿一些数码产品(当然我已经拿了)
如果我是哪贼:再顺手把鞋和内衣拿一些
如果我是哪贼:迅速到淘宝网(减少交易成本)注册一用户叫KESO,然后用keso的身份证认证;
如果我是哪贼:开设自己的网上店铺,名为:BLOGER大拿的个人物品;
如果我是哪贼:将顺来的东西一一高价标名,并实行荷兰式拍买;
如果我是哪贼:再开一窗口,建立“与KESO的一次亲密接触”BLOG
如果我是哪贼:第一个BLOG的标题是:拿下KESO
如果我是哪贼:第二个BLOG的标题是:KESO的贴身物品拍买,并做链接到店铺;
如果我是哪贼:我会来到这帖下,留下我的BLOG地址
如果我是哪贼:我会说我是中国互联网第一个知名的贼(仿沈阳风格)”--cnsns